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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室-常見問答QA

    何謂國家賠償法之「公共設施」?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6-11-15 11:22

    公共設施,是指供公共使用的各種設施,例如道路、橋樑、水溝、下水道、公立學校校舍、醫療機構等是。這些設施必須已經開始供公共使用,如果僅是在施工建造中,而尚未完成以供公務或公眾使用,就不屬於這裡所說的「公共設施」(本法第3條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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