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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年8月下旬豪雨魚塭養殖全品項農業天然災害救助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5-08-31 16:54

    高雄市公告 「魚塭養殖全品項」 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受理時間:115年8月26日起至9月8日止

    受理地點:大樹區公所二樓

    受理時間:上班日08:00-11:30、13:30-17:00  例假日不辦理受理作業

    申請應備文件

     

    1. 身分證
    2. 印章
    3. 農漁會、郵局存款簿或其他金融機構存款簿
    4. 養殖漁業登記證、放養量申報證明、魚苗證明、飼料證明、用電證明或單據(連續三個月)、災害現場照片等佐證文件
    5. 土地所有權狀或3個月內土地謄本; 租用土地者,請檢附使用同意書或租賃契約書

    符合資格的養殖漁民,請把握受理時間,儘早提出申請,並於受理期間至本所辦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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