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期間:115年8月26日起至9月9日止
受理地點:大樹區公所二樓
受理時間:上班日08:00-11:30、13:30-17:00 例假日不辦理受理作業
申請應備文件
申請時請備妥相關文件及災損佐證資料,以利現場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