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工程(座標:22.781745,120.427488)於115年3月至9月底期間因施工需求,須進行合法土方清運,將由牧場路、台22線旗楠公路及台29旗楠三路進出工地,並於嶺口交流道高速公路局橋下進行土方暫置及轉運作業。
二、前開工程作業期間將有砂石車載運土方行駛於周邊道路,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局業已要求廠商落實規定維護道路周邊整潔及安全,降低對社區居民之影響,若有相關疑義,可與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屏東工務段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