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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宣導

    農民自家從事農業生產所汰換之廢棄農業廢棄物-塑膠模(布、網)等農業資材清理宣導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7-08-15 15:38

    農民從事農業生產所產出之農業廢棄物,倘為可併一般廢棄物處理者,應符合各焚化廠廢棄物進場管制事項,逕洽轄區清潔隊並依據「高雄市代清理廢棄物收費標準」(如附件)繳費後,由區隊派車清運;無法併一般廢棄物處理者,則委託合格清除處理業者清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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