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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年高雄市大樹區-荔枝(玉荷包等新品種及黑葉荔枝)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4-04-09 10:46

    一、申請應檢附資料:
    1.身分證。
    2.印章。
    3.大樹區農會存款簿。
    4.土地登記簿謄本(第一類謄本)或土地權狀(限重測後新地號權狀)。
    5.土地所有權人非申請人(如朋友、兄弟),需附耕作同意書或租賃契約書及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若土地所有權人為申請人之「直系親屬」或「配偶」則可逕行申請。
    6. 使用地類別為林業用地者不予受理。

    二、受理期間:4月9日(三)至4月22日(二)
    1.上班日受理時間:8:00-12:00 / 13:30-17:00
    2.假日受理日期為星期六(4月12日及4月19日)照常辦理受理作業星期日(4月13日及4月20日)暫停受理作業
    3.星期六受理時間:8:30-12:00 / 13:30-16:00
     

    上版日期:11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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