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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年高雄市大樹區改良種芒果 1-2月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4-04-17 12:03

    一、申請檢附資料:
    1.身分證。
    2.印章。
    3.大樹區農會存款簿。
    4.土地登記簿謄本(第一類謄本)或土地權狀(限重測後新地號權狀)。
    5.土地所有權人非申請人(如朋友、兄弟),需附耕作同意書或租賃契約書及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若土地所有權人為申請人之「直系親屬」或「配偶」則可逕行申請。
    6.使用地類別為林業用地者不予受理 。

    二、受理期間:4 月 12 日(六)至 4 月 25 日(五)

    三、受理地點:大樹區公所二樓

    四、上班日受理時間:8:00-12:00 / 13:30-17:00

    五、假日受理日期為星期六 (4月19日)照常辦理受理作業;其他假日暫停受理作業 。

    六、星期六受理時間:8:30-12:00 / 13:30-16:00

    上版日期:11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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