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選單
:::

課室服務

    資料來源:大樹區公所       
     

    課長 【 綜理農業課業務 】 分機161

    承辦業務 分機
    1. 畜產業務。
    2. 農業農糧情調查。
    3. 山坡地管理及查報。
    4. 農業天然災害查報及救助。
    5. 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業務。
    6. 養蜂證明業務。
    164
    1. 農地農用證明書核發。
    2. 農業用地設施容許使用證明書。
    3. 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稻田休耕、轉作業務)。
    4. 農林漁牧抽、普查 。
    5. 植物生態保育(老樹業務)。
    6. 林業業務 。
    163
    1. 休閒農業業務。
    2. 有機農業業務。
    3. 農機業務。
    4. 農會及產銷班相關業務。
    5. 農產品生產追溯。
    6. 農村再生相關業務 。 
    162
    :::
    ▲開啟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