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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課-常見問答QA

    如何申請農作物天然災害救濟?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6-11-15 11:44

    一、應備證件:1.土地登記簿謄本。2.土地租賃契約書(土地非承租者,免附)。3.身分證。4.印章。5.本區農會存摺。 二、處理期限或方式: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發佈為災區日起10日內。 三、聯絡電話:07-6512003轉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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