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填具申請書、切結書、土地及房屋(農舍)資料清冊並檢附所有農地地籍圖謄本乙份(正本)、所有農地土地登記簿謄本乙份(正本)、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個人全國財產總歸戶查詢清單乙份(正本)、所有農地現況全景照片乙份等逕送本所辦理。